發布時間:2022-04-24 16:50:00 來源:網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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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生態環境,構建瀟水流域司法保護屏障,近日,零陵區河長辦聯合區人民檢察院、區人民法院共同督促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被告人鄧某某,在瀟水流域增殖放流草魚、白魚、鳊魚、鳙魚、鯽魚五種魚苗共計100余斤。
被告人鄧某某使用禁用的捕撈工具“刺網”,在永州市零陵區南津渡大壩壩體下游100米處的禁漁區非法捕撈魚2.2斤,檢察機關經審查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判處被告人鄧某某罰金人民幣3000元。
為破解河道治理難題,近年來,零陵區為充分發揮檢察長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各項措施和任務落實的責任作用,區人民檢察院切實履行環境資源保護法律監督職能,依法嚴懲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維護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安全。此次聯合督促非法捕撈者放流,是零陵區人民檢察院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又一生動體現,在懲治犯罪的同時修復生態環境,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以綠色司法助推生態文明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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